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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 市场监管总局(市监稽发〔2026〕117号) 评分 93 政策监管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食品中非法添加沃诺雷生、托拉塞米有毒有害认定意见:明确「助眠」「减肥」类食品非法添加物属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

📅 9月29日 周二 · 05:01

9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发布食品中非法添加沃诺雷生及其系列衍生物、托拉塞米及其系列衍生物有毒有害认定意见及相关执法检验方法的通知》(市监稽发〔2026〕117号,成文日期2026年9月18日,9月29日公开发布)。通知指出,近期市场监管部门在案件查办中发现,部分违法分子在宣称具有「助眠」功能的食品中非法添加沃诺雷生、苏沃雷生等食欲素受体拮抗剂及其系列衍生物,在宣称「减肥」功能的食品中非法添加托拉塞米及其系列衍生物。为做好案件定性和行刑衔接工作,总局针对上述物质分别研究制定了《食品中沃诺雷生、苏沃雷生、赛托雷生、莱博雷生、莱博雷生杂质27、达利雷生、去甲基达利雷生的执法检验方法》《食品中托拉塞米杂质C的执法检验方法》,并组织专家开展有毒有害认定。经专家论证认定:食品中非法添加的沃诺雷生等食欲素受体拮抗剂及其系列衍生物、托拉塞米及其系列衍生物等物质,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通知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等规定,检验检测机构可采用上述检验方法对涉案食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可作为案件定性裁量和定罪量刑的参考;认定意见可作为同类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的佐证材料,供司法机关甄别有毒有害物质成分、实施定罪量刑时参考。通知随附4个附件,包括2份有毒有害专家认定意见和2份执法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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