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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 市场监管总局 评分 95 政策监管

市场监管总局就《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10章16节191条,新增37条修订93条、增设「网络食品经营」专节

📅 10月10日 周六 · 10:00

10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11月10日。现行食品安全法共10章14节154条,《征求意见稿》为10章16节191条:基本保留61条(仅调整部门表述)、新增37条、修订93条。主要修改涉及五方面:一是强化智慧监管,推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监管应用,明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在关键风险环节安装监控设备并接入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信息系统,赋予监管部门物联网监控、视频巡查等非现场检查权限;二是压实主体责任,规定企业及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应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建立生产过程控制记录制度,规范委托生产行为;三是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增设「学校食品安全」「网络食品经营」专节,明确平台、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各方责任,明确跨境电商企业承担跨境电商进口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四是优化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将婴幼儿辅助食品纳入特殊食品监管并实施备案管理,规范食品标签与商业宣传、严禁虚假误导;五是完善法律责任体系,按违法类型分类设定差异化处罚幅度,落实「处罚到人」,实行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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