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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评分 93 政策监管

重庆市医保局就定点零售药店医保个账支付「白名单」征求意见:保健食品(蓝帽子)明确不予支付、特医食品纳入可支付范围

📅 9月14日 周一 · 09:00

9月14日,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建立重庆市定点零售药店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白名单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9月21日,落实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监督管理的通知》(医保办发〔2026〕7号)要求。白名单「可以支付范围」包括三类:一是经药品监管部门批准注册或备案、可以在零售药店销售、与治疗密切相关且医疗属性强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含体温计、血压计、血氧仪、血糖仪、制氧机、雾化器等器械,医用口罩、棉签、纱布绷带、创可贴、退热贴、采血针、碘伏帽等耗材,以及病原检测试剂、血糖试纸、早孕试纸等体外诊断试剂);二是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上市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三是取得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医用消毒用品。「不予支付范围」明确五类:一是具有保健食品「蓝帽子」标识的保健食品;二是按医疗器械批准但生活功能为主、医疗属性不强的家具洁具、家用电器、牙膏牙刷牙线、生活用品、面膜化妆品、隐形眼镜、按摩设备、智能穿戴设备(智能眼镜、手表、手环、戒指、耳环等)以及主要用于体育健身、养生保健的器械耗材;三是米、面、油(包括按中药饮片批准的,不含特医食品);四是按中药饮片批准但单方售卖的八角茴香、小茴香、肉桂、花椒、生姜、黑胡椒、蜂蜜、草果;五是未经药监部门批准的其他产品。此前报道:9月1日中国药店曾报道海南、广西、安徽率先将特医食品纳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药店渠道10月1日起承接。重庆此次以白名单制度形式明确「保健食品出、特医食品进」,是7号文要求各省9月底前出台统一白名单后的又一省级落地样本,也首次在省级文件中以「蓝帽子」标识为界将保健食品整体排除在医保个账支付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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