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答复第6183号建议:中药材拟按毒性分「处方药/指导服用/绿色药食同源」三级管理,食药物质实行「评估纳入、上市监测、动态调整」
📅 10月22日 周四 · 19:40
10月22日,食品伙伴网转载国家卫生健康委对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183号《关于促进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大力扶持药食同源功能性食品产业的建议》的答复(落款2026年7月24日,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中医药局)。答复重申《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食药物质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并按《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明确了定义范畴与目录修订程序;2019年、2023年、2024年,国家卫健委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先后将当归等6种物质、党参等9种物质、地黄等4种物质增补纳入食药物质目录。针对建议提出的按中药材毒性程度分为「凭处方使用、医生或营养师指导服用、绿色药食同源应用」三个等级管理的思路,答复表示「具有积极参考意义」,将立足法定职责持续强化食药物质「评估纳入、上市监测、动态调整」的管理模式,在确保食品安全基础上及时拓展目录,并配合相关部门优化中药材管理。产业端,工信部从三个方向推动中药大健康产品:制定印发《医药工业数智化转型实施方案(2025—2030年)》;印发《中药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30年)》,以「中药+」促进产业链向高附加值环节延伸;开展中国消费名品建设,云南白药、西藏奇正藏药等入选2025年中国消费名品名单。科普方面,2023年以来国家卫健委累计发布11项食养指南,涵盖高脂血症、高血压、糖尿病等多种慢性病,推荐食谱均包含多种食药物质并附针对不同中医证型的食养方举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