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答复第4063号建议:食品数字标签覆盖近2000家企业8500余款食品、近30天扫码超4.7万次,2027年3月起以GB 7718-2025实施为抓手扩围
📅 10月27日 周二 · 18:00
中国食品安全报10月27日刊发市场监管总局对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063号《关于加强食品产业数字化标签普及应用的建议》的答复。答复披露,截至2026年5月底,数字标签已在全国近2000家食品企业应用、覆盖8500多款食品,基本涵盖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等大宗食品类别,近30天消费者扫码次数超4.7万次。制度层面分三步推进:2025年3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5),首次将数字标签纳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鼓励企业在实物标签符合标准前提下通过数字标签展示信息,若数字标签完整承载法定标注事项企业可依规简化实物包装标签;2025年7月两部门印发《关于实施预包装食品数字标签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广告、营销等其他信息不属于数字标签,鼓励通过数字标签展示配料来源、生产工艺、产地信息、食用方法、产品追溯、食品安全与营养等信息,并鼓励数字标签二维码与包装上追溯码、结算码整合实现「多码合一」,数字标签内容不得篡改、修改须留痕可追溯。针对保健食品、特医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通过数字标签展示的产品信息须与注册或备案内容保持一致。碳标签方面,生态环境部2024年8月牵头发布《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 量化要求和指南》(GB/T 24067-2024),已发布化学纤维等15项产品碳足迹核算国家标准。下一步以2027年3月GB 7718-2025正式实施为抓手逐步扩展应用场景,并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对保健食品行业而言,数字标签既为原料溯源、科学依据披露提供合规载体,也对注册备案内容的一致性提出更严要求。